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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1

我就是那疯子

2008-02-23 23:51

zz nostalgia


小 林在地铁站一见到我就抱怨:“刚才车上有一疯子骂我。”出什么事儿了我问,“太欺负人了!”“到底出什么事儿了?”“我没招他没惹他……”“然后 呢?”“……后来……后来那人还没完了,指着我说:瞅瞅你那样儿~准是一选奥巴马的。”小林越说越气,“你说说,我哪儿像选奥巴马的啦?”

骂得确实有点儿狠。

尤 其是对于一不待见奥巴马的人来说。那些奥巴马的支持者们估计是连喝了二十瓶脑白金酸酸乳也明白不了这里带着的微妙和恶毒。要是非试着跟他们解释,这句话的 大意是在说:你是一个弱智幼稚自以为是不爱思考爱起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还以为自己大彻大悟了老是忍不住拿广告当真认为达赖喇嘛就是你亲爹的傻冒儿。其阴 险程度不亚于你跟人说:您该不是用苹果电脑的吧?

NPR的一个评论员说参加奥巴马竞选集会不像是在进行一项民主政治活动,而更像某种宣 教大会,狂热的会众对衡量奥巴马的政见和计划仿佛没什么兴趣,他们前去寻找的一种宗教式的“高潮”和满足——那个场面恍如千人集体瑜伽。台上奥巴马带功讲 座,高呼“变!变!变!”,台下一大片人头如痴如醉地诵念:“o-ba-ma-o-ba-ma……”

电视里的画面让人想起天安门城楼上 带着红袖章的毛主席,他摘下绿军帽,对着他前面巨大的空间从左到右缓缓地挥动,广场上的人群于是着了魔似的随着那顶帽子汹涌,像是被无穷神秘的绳子牵动着 的木偶的海洋。还是毛主席牛啊!据说希特勒搞群众集会更牛,大学历史课老师说当年台下的德国妇女光听他演讲就能到达性高潮。

当然拿奥巴 马跟这二位比不是太合适。他一没想毛泽东思想解放全人类二没想法西斯主义统一全世界,没杀人没放火——人家只是想过一回总统瘾。话撤远了。现在的话题不是 奥巴马本人,这个说起来太长,而且说实话要是您到现在还不知道奥巴马哪儿招人烦还是一个奥巴马的信徒的话,我也懒得白耽误工夫破坏您的新信仰。现在的话题 说的是您,没错儿,就是您。



您,到底是怎么一种人呢?

要是您是一个黑人那 问题就简单了。统计数字表明在南卡莱罗纳州的民主党预选中,参加投票的黑人有超过80%投了奥巴马的票。可笑的是,奥巴马除了皮肤颜色,其他方面能代表主 流美国黑人的地方甚少。美国黑人大都是几百年前黑奴的后代,而奥巴马生长于夏威夷,父亲是一个在美国留学的肯尼亚留学生。可以说除了肤色,他的竞选对手克 林顿在其他方面绝不比他更“白”,显然,那些口口声声把反种族主义挂在嘴上的黑人兄弟们看且只看到了奥巴马的皮肤。80%这个数字让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最赤 裸裸、最可悲的种族主义。想起老罗有一次提过的一句笑话:我讨厌种族主义者和黑人。没想到奥巴马这一出让我们看到黑人才是最极端的种族主义者。

要 是您不是一个黑人,我就只好怀疑您的智力了。奥巴马喜欢以“群众运动”的领袖自居,擅长反复重复一些简单易懂的口号来“发动群众”,英国《经济学家》杂志 去年十二月底的一期的封面文章《跟毛主席学管理》里特别提到了这一宝贵经验。不过注意,这个方法成功的要素,用毛主席的话说,是“群众是阿斗”。所以我要 替毛主席奥巴马们谢谢您,谢谢有您这样的勇当阿斗的群众!

纽约的公共广播电台的早上十点的访谈节目几天前一次讨论总统预选,一个自称虔 诚的奥巴马拥护者打电话进来,主持人问他:“说说你是怎么开始支持奥巴马的?”那人回答说:“我刚去了城里的一个群众集会,我见到了奥巴马!”“是什么让 你决定支持他的?”“他激励了我!”“他的什么激励了你?”“他的演讲激励了我!”“他演讲里说的哪点让你印象最深?”“呃……呃……这个我不记得了,反 正他激励了我!我被他激励了!!”

这种无大脑不负责任的个人崇拜恰恰是古今中外群众领袖们求之不得的。理性是民主的前提,而对一个政客无原则的狂热和拥护却往往是历史上那些最黑暗篇章的前奏。

有 人说美国没有政治家只有选举家。我们可爱的小布什就是一个优秀的选举家,不止一次听人说当年选他就是因为觉得他“亲切”“像能跟咱一块儿喝一杯”。毛泽东 最爱说“为人民服务”,兴致来了还能喊两句“人民万岁”什么的。希特勒演讲之前经常长时间地对着镜子反复练习每一个动作、手势,直到完美。

让我怎么说呢,群众里有的是阿斗。

 

伟 大革命先行者孙文把参加革命的人分了三等:先知先觉者、后知后觉者、和不知不觉者。放到一个没头没脑而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里,这三种人差不多就是:蒙人 的、被蒙的、还有就是跟着起哄的。我一直不是很理解为什么选民的选择会轻易地被前一个州的选举结果所左右——一个候选人在一个州获胜,那么下一个州就会有 很多人临时改主意去投他的票。有大批选民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在“昨天”“上一小时”甚至是“上一分钟”改了主意,很多人还改了不止一次。

如果选举是明天举行呢?如果您再等一分钟呢?

如果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我看还是少说两句吧。

最 近的一期《经济学家》上说:奥巴马是一个现象。被称为“现象”的事情大都有一个共性:热闹的时候特热闹,热闹劲儿一过就没信儿了。有谁知道那些自称是李宇 春“粉丝团”的老大妈们现在都在干什么呢?估计没有几个后来买过她的唱片,我想最大的可能是在跟着“快男”屁股后面起了一阵哄之后又迅速地加入了浩浩荡荡 的股民大军。

九十年代末在我家打工的一个安徽女生有一个夏天成天穿者一件写着“Chicago Bulls”的T恤,那一年祖国上下不少人都自称是公牛队的球迷——希望芝加哥人民没有太天真,以为老天有眼“时候到了”,因为几乎是一夜之间全中国的公牛队球迷们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起哄的动静再大也就只能图个热闹,最终还是靠不住。

说起“时候到了”,奥巴马最爱的一句口号是:“The time for change has come!”重复的次数太多以至于自己也开始犯晕,在新罕布什尔的一次群众大会上喊着喊着喊成了:“The time for come has change!”

电视里传来的还是同样庄严的、中学男生演出莎士比亚话剧式的长音,台下的人头们又一次无可救药地沸腾了。

“遥控器。”小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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